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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6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和《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明確公佈了公車改革的時間表和路線圖。
  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相關專家發現,此輪車改車補仍是關註焦點,而地方改革如何推進也為各方矚目。
  車改20年
  我國的公車改革始於1994年,當時中辦、國辦頒佈《關於黨政機關汽車配備和使用管理的規定》。
  此後各地陸續試水改革,在1997年,廣東省就率先展開了公車改革試點,近20年來,全國20多個省市地區先後進行了改革,但改革效果並不明顯,一些地方改革甚至出現倒退。
  中央層面也多次發佈相關文件。1999年,中辦、國辦發佈《關於調整黨政機關汽車配備使用標準的通知》,規定了各個級別配車的價格限制。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也於2004年、2008年出台文件,要求“正常工作日公務用車停駛20%,休息日全部停駛”等。
  2013年11月發佈的《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則明確了公車改革方向:取消一般公務用車、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適度發放公務交通補貼等。
  在2014年全國兩會上,公車改革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被列為2014年重點工作。
  中央財經大學教授曾康華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一直以來,我國公車使用主要存在三大問題,分別是公車私用、超標配置和維修使用成本高,這些問題不僅給財政造成很大負擔,更帶來了嚴重的公車腐敗問題。
  對於公車使用,曾有調侃稱:三分之一時間公用,三分之一時間領導私用,三分之一時間司機和他人私用。
  在此次發佈的車改方案中,明確提出了取消副部級以下領導幹部用車和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核定改革方案將帶來的經濟效益,“保守估計,可節約30%財政資金,樂觀估計可節約50%財政資金”。
  曾康華認為,這次《意見》和《方案》都落到了實處,在全國範圍內推行車改是大勢所趨,對於樹立政府的廉潔形象、節約資金、提高效率,並且從根本上杜絕公車私用、超標配置的問題非常有效。
   補貼仍是爭議焦點
  此次所採用的是普通公務出行實行社會化提供並適度補貼交通費用的方式。這也是過去20年地方車改中的主流模式,典型代表有黑龍江齊齊哈爾市、浙江溫州市等。
  《方案》規定,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為: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意見》明確規定,地方公務交通補貼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30%,邊疆少數民族地區和其他邊遠地區標準不得高於中央和國家機關補貼標準的150%。
  這一標準,大大低於此前各試點省市所定的車改補貼標準,之所以引起廣泛關註,原因在於此前不少地方被質疑車補標準過高,成為公務員的另類福利。在2009年遼寧省遼陽市宏偉區曝出縣級幹部每月車補6300元,被稱為天價車補。
  曾康華認為,這一補貼方式能夠惠及每一個基層公務員,其實標準還是大大超過了正常公務辦事用車的費用, 但是考慮到政府工作人員的形象問題,適當高補一些是合適的。
  但中央財經大學教授徐煥東認為,貨幣化補貼以現金的方式直接發放,並不能保證專款專用,不可避免會有一些工作人員為了獲取蠅頭小利,將該辦的事情拖延。這樣一來,政府工作人員辦事的積極性會不會大打折扣,其工作效率是否會受到很大影響,值得商榷。而由此帶來的後遺症,必將在今後的政府工作中顯現出來。
  取消公車是否會對政府正常的公務運行造成影響,降低政府的工作效率?
  在竹立家看來,這一擔憂是多餘的。“方案僅僅是改革的第一步,在之後,組織結構內部必然要進行完善,通過個人績效考核等方式,基本上是能夠保證公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的。”他告訴中國青年報記者,方案適應了市場化和社會化的需求,其補貼金額的設定,相比之前試點城市的高補貼,是比較合理的,並未超過最低工資水平。
  曾康華認為,就目前來看,國家在制定政策時,是考慮到這一方面的,因此公車改革需要分步來做,最先是從中央機關開始。如今大城市交通網絡發達,各種交通工具使用便利,這種情況下,通過社會化的方式保證用車,政府的工作效率是可以保證的。但在交通不夠便利的偏遠地區,如果完全依靠社會化的方式顯然不現實,工作人員的辦事效率也可能會受到影響。因此,在保證總原則不變的情況下,有必要因地制宜地去進行規劃。
  因此,方案提出“力爭在2014年年底前,基本完成中央和國家機關及其所屬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公務用車制度改革,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司勤人員和公車如何善後
  龐大的司勤人員隊伍和公車數量是改革的另一大難點。
  根據此次改革文件,對於司勤人員堅持內部消化為主,通過內部轉崗、開闢新的就業崗位、提前離崗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不得將其簡單推向社會。對取消的一般公務用車,制定了規範處置辦法。通過公開招標評估、拍賣機構,公開拍賣等方式公開處置。
  竹立家認為,現在各單位的司勤人員並沒有想象中那麼龐大,通過內部消化的方式是能夠妥善安置的,不會給社會或者單位造成很大的壓力。而在公車拍賣方面,在當前的新形勢下,通過嚴格遵守拍賣程序、完善監督工作,公開透明,都是可以得到妥善解決的。
  本報北京7月17日電  (原標題:公車改革20年中央推動破局 車補仍是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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